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掃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人的財務狀況報告[須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前(至少一個月份)的財務狀況報表(至少應包括利潤表及資產負債表掃描件)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人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掃描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財政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較大數額罰款”具體適用問題的意見》(財庫〔2022〕3號)進行認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東省潮州生態環境監測站2022年水質外委監測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采購包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本項目。本項目服務全部由中小微企業、或監獄企業、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承接。[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寫并提供《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對應相應企業規模進行聲明,或提供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或提供聲明為殘疾人福利單位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廣東省潮州生態環境監測站2022年水質外委監測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 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響應) 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 查詢結果為準, 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 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
(2)①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②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供應商可按投標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3)提供國家或省級認證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計量認證證書》(CMA證書),且地表水項目包含《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共109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表1(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及限值)共39項。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使用的問題,可通過400-1832-999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4.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商品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快遞包裝政府采購需求標準(試行)〉的通知》等。